201708220935

衛福部擬取消自費醫療院所收費上限,最快九月實施。目前自費醫療院所收費不得超過健保價兩倍,若確定取消上限,醫改團體擔心墊高整體醫療價格,增加病人負擔,更擔心造成名醫效應,促使醫師離開健保,投入自費醫療。 自費醫療院所即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依「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醫療院所收費須經當地衛生局審查,如屬健保給付項目,自費院所或患者不符健保給付條件,自費價不得超過醫學中心等級健保價兩倍,舉例而言,若腸胃內視鏡健保價三百元,自費醫療院所提供民眾照腸胃內視鏡價格,不得超過六百元。 衛福部重新審視「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經多月討論,前天定案,確定取消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自費上限,並發文給各單位,若無異議,將於九月正式頒布。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解釋,取消收費上限後,自費醫療院所收費若維持現行健保兩倍價以下,僅需行政審核;若收費超過健保兩倍價以上,得檢附成本分析、設施水準等,由地方衛生局核定,雖然未來沒價格上限,但地方衛生局仍會瞭解同行價做最後核定,並公布於網站等,明確告知大眾。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價兩倍上限已十多年未調整,醫界有意見可討論,但不該沒天花板,否則恐促成名醫效應、比拚醫療財力等現象,呼籲衛福部再次審思。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說,過去自費門診價格不一,出現一國多價亂象,一度遭監察院糾正,如今取消上限,地方衛生局未必有人力可協助核價,屆時恐出現照單全收的亂象,最後受影響的將是需要醫療的民眾。 醫界則大多贊同,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鄭丞傑表示,健保以量制價,有些年輕醫師經驗不足,讓患者來醫院三次才用對治療方式,拿了三次給付,老醫師經驗老道一次就用對方式,卻只拿一次給付,「這很沒有道理」。遠東聯合診所內科專任主治醫師、台大醫學院內科教授張天鈞也認同,回歸市場機制讓患者選擇,若價格太高,沒人看診,自然會被淘汰。

取消自費醫療上限 「恐釀名醫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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