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112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福海彰化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認為本案風場設置對社會、經濟環境明顯會產生重大不良影響,認定本案不應開發。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第326次審查委員會審查上述案件,大會基於3項理由認定不應開發。會中並進行不記名投票,9票不開發、5票開發、3票空白無效票,主席未投票。 環評大會羅列理由之一即是經濟部能源局已決定不同意開發單位所提第一期開發之展延申請,顯示開發單位落實執行能力明顯不足。 大會也擔心此案風機設置在風場邊界,個案環境控管與鄰近風場恐有扞格,若依其他風場需退縮緩衝邊界,則之後的開發規模將不符合「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的規定,即開發示範風場至少要達到100百萬瓦(MW)以上的要求。 大會還認為,此開發案第一期風機遲未開發設置,跟鄰近漁業經濟利害關係者的溝通情形明顯不良,此案開發後將加重漁業經濟與社會衝擊面受影響的程度。(編輯:方沛清)1070209

福海彰化離岸風力發電計畫 環評大會未過

桃園護膚

最多美妹的按摩天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cnjk456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